【颁布日期】2007-03-27
【实施日期】2007-03-27
【有效性】有效
【全文】
茶叶市场整顿工作确保广大消费者饮茶安全的通知
工商市字[2007]第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近年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加强茶叶市场管理,采取积极行动,规范茶叶经营行为,严厉打击茶叶经营活动中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目前茶叶市场仍然存在着经营农药残留、重金属指标超标的茶叶、茶叶中加入有害着色剂和假冒名牌产品等问题,严重危害了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扰乱了市场秩序。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此反映比较强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多次提交议(提)案,呼吁有关部门积极行动,抓紧解决这一问题。为进一步规范茶叶市场经营秩序和保障消费者权益,现就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开展茶叶市场整顿和加强茶叶市场监管、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放心饮茶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加强茶叶市场监管的紧迫性和重要意义的认识,高度重视治理整顿茶叶市场工作。开展茶叶市场整顿和加强茶叶市场监管既是履行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责、服务构建和谐社会所在,也是实施支农扶农惠农、促进农民增收的具体措施,是解决当前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问题的实际行动,是正在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站在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茶叶市场整顿和加强茶叶市场监管执法的重要意义,要尽职尽责开展茶叶市场整顿工作,尽心尽力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和茶农的合法权益。
二、加大力度打击非法制售假冒伪劣茶叶的行为,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茶叶质量不合格的问题。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坚持“六查六看”,进一步加大对非法制售假冒伪劣茶叶行为的查处力度。各地要注意加大对专业茶叶批发市场、农村集贸市场、茶叶经销门店、超市、商店等重点地区的巡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查处或会同有关部门严肃处理。坚决打击经营农药残留超标、重金属超标茶叶、经营过期变质茶叶或标注不规范等行为,打击在茶叶经销中加入有害着色剂、非食品原料等行为,打击茶叶经营中的虚假广告行为,打击茶叶经销中假冒商标、地理标志以及掺杂使假等不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安全放心饮茶。此外,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指导茶叶加工点按标准生产、加工茶叶,为发挥龙头茶叶企业作用、组建茶叶生产加工经济实体提供便利条件,为茶农增收创造良好环境。
三、加强对茶叶经营行为的监管,认真落实茶叶市场管理制度。近期内,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迅速摸清茶叶市场基本情况,在2007年 4月初至7月中旬,开展对茶叶经营者的清理整顿工作,不具备条件的,坚决停止其经营活动;对无照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要进一步督促和检查茶叶经营者建立健全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不合格茶叶退市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市场巡查制度、茶叶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制度、茶叶安全信息公示制度等,努力实现对茶叶市场的准入、交易和退出的过程的监管。
四、有针对地开展流通领域茶叶质量定向监测工作,做好消费预警工作。各省级工商局在“七一”前后统一组织开展一次茶叶质量定向监测工作。定向监测的重点是诚信程度较差、未从正规经营渠道进货、消费者投诉较多的茶叶经营者经营的茶叶,有关监测结果要在主要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要充分运用质量监测的结果,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茶叶的违法行为。要及时向社会发布消费预警,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同时,充分发挥“12315”行政执法网络的作用,及时处理消费者的申诉举报,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采取措施维护茶叶市场秩序,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保护合法的茶叶交易和经营活动,推进茶叶经营者的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激励机制,引导经营者诚实守信、守法经营,并根据市场主体守法程度、商业信用、消费者投诉、公众评价等指标的综合情况,对茶叶交易市场和茶叶经营者进行严格监管;对信用好的茶叶交易市场和茶叶经营者,除专项检查和举报外免于日常检查,公开良好信用记录,在服务方面可以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便利;对失信或严重失信的市场和茶叶经营者,进行重点监管,公开违法记录;对进入“黑名单”的,坚决取缔、及时曝光。
六、加强边销茶市场管理,规范流通秩序。边销茶是内蒙古、四川、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余个省(区)少数民族传统生活的必需品。做好边销茶市场管理,对于加强民族团结、维护边疆地区社会稳定意义重大。针对个别地方边销茶质量低劣、流通秩序混乱等情况,各级工商机关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边销茶管理的意见》(商运发[2006]272)文件等的要求,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边销茶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进一步加强边销茶市场监管执法,开展对市场上销售边销茶的质量监测工作,强化对边销茶市场流通环节的监管,满足农牧民生活需要,保护消费者和合法经营者的利益。
七、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检查落实。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将开展茶叶市场整顿和加强茶叶市场监管列入“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工作的重点工作,确保组织领导、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工作责任和人员力量“五落实”。二是要建立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三是加强协调配合,整合执法力量。四是要狠抓检查落实,确保茶叶市场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八、加强与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之间的密切协作与配合,形成管理合力。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注重加强与农业、质检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提高监管执法效能。凡涉嫌犯罪案件必须及时移交司法部门进行处理,做好行政执法和司法执法的有效衔接。同时,加强与商务、供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沟通信息。积极加强对茶叶流通有关行业协会的指导,支持其建立健全行规行约,加强行业自律。
九、加强信息沟通。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和遇到的实际问题,认真总结经验,确保工作取得实效。7月中旬至8月初,各省级工商局要切实做好茶叶市场整顿和市场监管工作阶段性小结,在8月20日之前将有关书面材料上报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工商总局联系人:陈骥、柳晓,电话:010-88650601,88650615,传真:68032642电子邮件:nzc.scs@saic.gov.cn和 cheji@sai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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