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定期报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总结和统计数据的通知
农办质[2009]第26号
2009年12月14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林、农牧)、农垦、畜牧、兽医、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全面总结各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掌握工作动态,深入分析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推动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工作总结。要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验、标准化生产、执法监管、制度机制创新、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全面总结工作进展、成效与经验,深入分析面临的主要问题,研究提出下步工作思路、重点和推进措施。总结材料要简明扼要、思路明确、重点突出。
二、关于数据统计。为准确、客观反映监测检验、农业标准化和体系建设等工作开展情况,请按照附表要求,认真做好有关数据统计工作,如实填写相关内容。
三、关于报送要求。做好工作总结和统计数据报送工作对于准确研判形势、更好地推动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请各地农业部门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信息统计和材料报送工作。同时,建立定期报送制度,每年6月25日和12月25日前分别将上半年和全年工作的总结、统计数据表格等材料(纸质文件和电子版)报送部监管局。
联系人:郑国栋
联系电话:(010)59191838
传 真:(010)59192315
电子信箱:jgjzhc@agri.gov.cn
附件:1.××省(区、市)农产品监测信息统计表
2.××省(区、市)监测不合格样品情况统计表
3.××省(区、市)农业标准化实施情况统计表
4.××省(区、市)监管体系建设情况统计表
附件1:
××省(区、市)农产品监测信息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