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日期】2005-10-24
【实施日期】2005-10-24
【有效性】有效
【全文】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集约和节约利用资源,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5〕40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强节约原材料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节约原材料工作的重要意义
节约原材料(以下简称节材)是指通过加强科学管理和推进技术进步的各种途径,提高原材料成材品质,延长材料使用寿命,实施材料替代和废弃物再利用,直接或间接地降低单位产品的原材料消耗,以最小的原材料消耗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原材料是企业生产的重要物质保障,我省人均资源占有量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我省又是典型的加工工业省份,企业生产所需的原材料绝大多数依赖省外市场,随着原材料价格不断攀升,许多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受到严峻的考验。开展节材工作,形成节约型的增长方式,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战略举措,是提高工业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力的必然要求,是缓解我省资源瓶颈制约、保障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
二、节约原材料工作的重点
(一)加强原材料消耗管理。严格设计规范、生产规程,改进工艺技术,加强原材料消耗核算制度。积极推行“绿色制造”,大力推进新材料的应用。通过推广高强度、高性能和其他替代材料,增加新型代用材料,减少制造产品的用材种类,降低不可再生资源的消耗,提高原材料的循环利用和利用效率。
(二)大力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在工业集中地区和开发区(园区)积极发展循环经济,通过产业链延伸和资源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实现废弃物和副产物的综合利用,变废为宝。大力实施以竹代木,积极发展次小薪材的加工利用,开展木材节约代用。
(三)不断提高产品品质和质量。鼓励生产高强度和耐腐蚀金属材料,提高材料强度,延长材料使用寿命。加强质量管理工作,改进和健全产品质量保障制度,努力降低残次品的产出率。加大监管力度,强化质量法治,遏制杜绝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减少原材料的损失和浪费。
(四)加快推广使用散装水泥。认真贯彻实施国家《散装水泥管理办法》和《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办法》(省政府令第151号),完善落实发展散装水泥政策措施。巩固提高重点工程、城镇建设散装水泥使用率;积极拓展农村使用散装水泥市场。加快发展预拌混凝土,严格执行在城市城区全面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的规定。从使用环节入手,进一步加大散装水泥推广力度。
(五)积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国办发〔2005〕33号)和《浙江省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7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通知》(浙政办发〔2005〕89号),大力发展以非粘土为原料的高性能、高质量的新型墙体材料,满足有效改善建筑功能的需要;大力整治粘土砖瓦行业,减少粘土制品的使用。
(六)禁止过度包装。生产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地方限制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对产品进行合理包装,使用无毒、无害、易于降解或者便于回收的包装材料,杜绝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重点加强对社会反响强烈的月饼、茶叶、保健食品等产品过度包装、搭售行为的监管。倡导绿色消费,努力降低一次性消费用品的生产和消费。
三、加强节约原材料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转变观念,加强领导,突出重点,明确任务,抓好节材工作的落实。各级经贸部门要切实履行节材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相关监管职能;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相互协调,落实措施。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共同推进节材工作。
(二)切实转变增长方式。完善节材标准体系建设,加强对国家、地方、行业强制性节材标准实施的监督。严格执行高耗材行业的准入条件,不得新上、转移、生产国家和省明令禁止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制定工业投资导向目录和限制发展的项目目录,限制高耗材产业的盲目发展,淘汰材料消耗高、生产工艺落后的技术和设备(产品),制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企业要以实施清洁生产为重要途径,大力开展节能降耗减污活动,尽快扭转单纯依靠高消耗来获取制造能力增长的粗放型、外延扩张的发展模式。
(三)加快节材技术进步。通过推广和积极采用先进的、成熟的技术,努力提高原材料成材率和利用率;加大技术创新力度,重点加强对节材技术、链接技术、新材料技术、生态技术的研究开发,实现废弃物转变成资源的链接,以可再生资源替代自然资源,提高原材料的重复利用率;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实施原材料的替代。通过改造传统产业和推动产业结构升级,优化资源配置。
(四)加强原材料消耗管理。引导企业建立原材料消耗统计原始记录和节材统计台账,完善计量、统计核算制度,加强物料平衡。特别是耗材大户,要健全原材料消耗定额管理制度,对原材料消耗定额进行目标分解,落实到车间、班组、个人;要定期对原材料消耗定额进行修订,对重点考核产品要制定和下达先进合理的消耗指标,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节奖超罚,调动企业员工节材降耗的积极性,不断降低消耗。
(五)落实鼓励政策和措施。认真执行有关实施资源节约的政策法规,继续落实好国家资源综合利用、废旧物资回收等一系列鼓励废弃物再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在各级政府建立的扶持工业发展的专项资金中,要对循环使用、节约使用工业原材料的新技术、新工艺的项目给予支持和奖励,引导企业有效开展原材料的节约工作。各级政府要优先采购再生利用产品和经过清洁生产审计的企业产品。
(六)做好宣传服务工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采用多种形式,积极宣传节材工作的意义和典型经验,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节材意识。要鼓励建立节材的信息系统和技术咨询服务体系,向社会发布有关节材的技术、政策,开展为企业节材的技术指导和推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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