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正式发布实施了由大田县茶业局和质监局共同起草的《金观音乌龙茶综合标准》地方标准(DB35/T903-906-2009),这是大田县继“大田肉兔标准综合体”之后的第二个省级地方标准。
这个标准的实施标志着金观音乌龙茶产品在品种的来源、特征、性状,栽培技术管理,初、精制加工技术,成品茶定义、质量要求、检验方法、标签包装、贮藏运输等诸多方面都有了科学权威、规范统一的标准依据和严格的界定,共有品种、栽培技术规范、加工技术规范和成品茶四个部分。
金观音乌龙茶品种自2003年在大田县推广种植以来,由于生产栽培上性状表现优势,产品质量上色、香、味俱佳,深受生产者与消费者的喜爱。大田生产的金观音,在2005年、2007年全省茶叶品评活动中连获“福建省名茶”称号,市、县茶叶品评活动中屡获桂冠。目前,该品种的推广面积达1.5万亩以上。
《金观音乌龙茶综合标准》地方标准的发布和实施,统一了金观音乌龙茶质量标准,充分发挥标准化在茶产业中的作用,促使生产加工由粗放式管理及作坊式生产逐步走向标准化管理、规模化生产,大大促进该县茶叶产业的强劲发展,推动全省金观音茶树品种走上“高产、优质、高效”的良性发展轨道,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的显著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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