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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商务局《关于加强“十一五”期间全市商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6-04   来源:老农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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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日期】2006-03-09
【实施日期】2006-03-09
【有效性】有效
【全文】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温泉开发区管委会:
  咸宁市商务局《关于加强“十一五”期间全市商务工作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转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咸宁市商务局关于加强“十一五”期间全市商务工作的意见

图说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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