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日期】2007-02-08
【实施日期】2007-02-08
【有效性】有效
【全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7]1号),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把发展现代农业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
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任务,是党中央、国务院科学把握我国经济发展客观趋势,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决策。发展现代农业,就是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用现代经营形式推进农业,用现代发展理念引领农业,用培育新型农民发展农业,提高农业水利化、机械化和信息化水平,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农业素质、效益和竞争力。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是提高农业竞争力的根本出路,是促进农民增收的迫切需要,也是持续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重要条件。各级党委、政府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发展现代农业的重大意义,把思想认识高度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发展现代农业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抓紧抓好,切实做到坚持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丝毫不能动摇,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任务丝毫不能放松,支农惠农的政策力度丝毫不能减弱,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丝毫不能松懈,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006年,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认真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三农”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统筹城乡发展,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子少取放活的方针,强化工作措施,加强分类指导,积极为农民办实事办好事,大力发展农业农村经济,粮食继续增产,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公共事业明显加强,农村社会更加和谐稳定,新农村建设开局良好。但当前农业农村发展仍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农业农村基础设施还不完善,农村经济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还没有形成,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解决好“三农”问题任重而道远。
2007年,全省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对山东工作“三个走在前面”的总要求,认真贯彻中央提出的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坚持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把发展现代农业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着力转变农业增长方式,突出扩大农村投入、扩大农村消费、扩大农业开放,加快产业化、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继续推进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转变,由抓好农村经济向城乡统筹、工农联动、可持续发展转变,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业不断增效、农民持续增收、农村更加和谐。主要预期目标是,粮食总产3800万吨,农业增加值增长5%,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7%。
二、把握工作重点,积极推进现代农业建设
(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在稳定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同时,坚定不移地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向更高层次、更宽领域展开,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增加农民收入。
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坚持粮食生产“三条底线”不动摇,继续实施优质粮食产业、良种、植保和粮食丰产科技等工程,搞好大型商品粮基地建设,不断提高粮食单产、品质和生产效益。农业综合开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产品加工转化等资金和项目安排,要向粮食主产区倾斜。进一步完善粮食安全预警系统,加强对生产、消费和库存的监测和调控,维护粮食市场稳定。
做强园艺、畜牧、水产三大优势产业。继续调整优化蔬菜、果品、花卉、茶叶、食用菌等园艺产品品种结构,扩大设施栽培面积,加强名牌建设,积极发展无公害、绿色和有机产品,建设园艺强省。加大对规模化饲养和养殖小区的扶持,加强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壮大饲料、兽药产业,健全重大动物疫病预防、监测和应急处置机制,加快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推进畜禽规模化、标准化饲养,建设畜牧强省。加快推进山东半岛现代渔业经济区建设,加大渔业资源修复和保护力度,加快水产原良种体系建设,扶持发展海珍品等名优特水产品养殖和远洋渔业,搞好规模化生态鱼塘整理,加强渔港建设,大力发展生态高效渔业,建设渔业强省。大力发展特色农业。组织实施“优势农产品竞争力提升计划”,继续搞好国家现代农业示范项目建设,促进优势产业向优势区域聚集。
深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创新组织形式和经营模式,不断完善龙头企业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建立健全农业产业化经营体系。通过贴息补助、投资参股和税收优惠等方式,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各级要专门安排扶持农产品加工的补助资金,支持龙头企业开展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落实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各项政策,加大对发展前景好、经营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农产品精深加工龙头企业的扶持,形成一批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统筹城乡产业布局,鼓励农产品加工业向主产区集中。
发展生物质产业。以生物能源、生物基产品和生物质原料为主要内容的生物质产业,是拓展农业功能、促进资源高效利用的朝阳产业。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保护生态”的原则,抓紧制定生物质产业发展规划。各级要支持以农作物秸秆等为主要原料的生物质燃料、肥料、饲料等产业发展,组织实施好国家农作物秸秆生物气化、固化成型燃料试点项目和农林生物质科技工程。
(二)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构建现代农业装备体系。设施装备是现代农业的重要标志。要下大气力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为发展现代农业夯实基础。
努力提高耕地产出能力。认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规模,全面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补充制度,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用途不变、质量不降。抓好农业综合开发特别是中低产田改造,加大土地复垦、整理力度。继续实施沃土工程,建设高产稳产、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发展保护性耕作,积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秸秆还田等生产方式,支持有机肥积造和水肥一体化设施建设,鼓励农民使用绿肥、农家肥等有机肥料,改善耕地土壤结构。
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以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中型灌区农业综合开发、田间节水灌溉、泵站技术改造、末级渠系配套、抗旱水源工程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农田灌排设施建设,提高农田灌排能力。突出抓好南水北调东线山东段、胶东地区引黄调水、治淮东调南下续建、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骨干河道疏浚治理、黄河二期标准化堤防等骨干水网重点工程,加快农村中小河道和小流域综合治理,搞好区域水网建设,加快构筑“既不怕旱、又不怕涝”的农田水网体系。开展乡村水污染治理,改善乡村水生态环境。加强水土保持,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00平方公里。继续安排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补助专项资金,扶持引导农民开展可直接受益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积极发展农民用水合作组织,鼓励用水户参与灌区及饮水工程管理。
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进一步推进农业机械化创新示范工程,加快发展玉米、花生、薯类等收获机械化。建设农机化试验示范基地,积极推广土地深松、化肥深施、秸秆粉碎还田、保护性耕作等农机化技术。加强引导和服务,搞好重点农时的农机跨区作业。加快农机化立法步伐。鼓励农业生产经营者共同使用、合作经营农业机械,积极培育和发展农机大户和新型农机专业服务组织,推进农机服务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加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积极探索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大力推进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积极发展节水农业、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加快建立低消耗、高产出、少排放、能循环、高效率的循环农业经济体系。开发推广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和可再生资源开发利用技术,推进农作物秸秆和畜禽粪便的循环利用。综合治理土壤污染,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加强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积极发展环保型肥料、低毒低残留高效农药和可降解农膜等新型农业投入品。推广配方施肥、包膜缓释肥等先进施肥技术,鼓励农膜回收利用。加强生态工程建设,加大植树造林力度,继续实施封山育林、沿海防护林、防沙治沙、村镇绿化等工程,重点抓好荒山、荒地、荒滩等生态脆弱地区的造林绿化工作。搞好农田林网工程建设,加强物种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搞好湿地生态保护和综合利用。
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快实施“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全年新增农村自来水受益人口800万人,80%以上的村庄用上安全卫生的自来水。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力度,改造农村公路9000公里,实现95%以上的行政村通柏油路。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和管理,逐步建立以政府投资为主的筹资建设和养护机制。继续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和建设,落实城乡同网同价政策。增加农村沼气建设投入,全年新增30万沼气用户,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建设。加快推进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范围扩大到20户以上的自然村。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继续实施“百镇千村”示范工程,按照“三清、四改、四通、五化”标准搞好村庄整治试点,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优化农村人居环境。大力发展小城镇,做大做强中心镇,充分发挥其辐射带动功能,促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积极鼓励农民筹资筹劳开展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
(三)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强化现代农业科技支撑体系。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关键在于农业科技创新。要努力提高农民科技素质和农业科技含量,依靠科技进步加快农业增长方式转变。
增强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把农业科研投入放在公共财政支持的优先位置,提高农业科研在科技投入中的比重,大幅度增加农业科研投入。深化农业科研体制改革,不断提高农业科研院所的人均事业费水平。整合优化全省农业科技资源,积极创建国家农业科技区域创新中心,推进青岛国家海洋科学技术研究中心发展,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建立完善产学研相结合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坚持科技人才培养与引进并重,建立完善高层次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开展关键共性技术和重大技术攻关。支持涉农企业建立农业科技研发中心,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企业与科研单位进行农业技术合作、向基地农户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所发生的有关费用,享受企业所得税的相关优惠政策。
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加快培育涉农企业、合作经济组织、科技示范园区、科技示范村(户)等新的农业技术转化主体。鼓励科技成果持有单位以技术入股等形式参与成果转化和市场竞争,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支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安排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加快推进农业技术成果的集成创新和中试熟化,构建农业科技成果孵化平台,建设中试孵化基地,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力争到“十一五”末全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70%。
加强农业科技推广。积极探索建立以国家农技推广机构为主导,农业科研教育部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涉农企业广泛参与,分工协作、服务到位、充满活力的多元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强化和完善国家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建设,落实公益性职能经费保障机制。积极鼓励农业院校和科研院所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继续实施重大农业技术发布与推广行动,实施农业科技进村入户、农业科技特派员和科技富民强县工程。积极培育农村科技大户,充分发挥对农民的示范带动作用。
加快农业信息化建设。适应农村信息需求多样化趋势,加快农业信息收集与开发利用,加大涉农信息资源整合力度,建立健全制度化、规范化的信息发布制度。加强信息服务基础设施和平台建设,建立省、市、县、乡四级农业信息网络,建设一批农业综合信息网站和公用农业数据库,促进信息资源共享。全面实施“金农”工程,加强农村信息员队伍建设,选择有条件的地方启动农村信息化示范工程,加快推进信息进村入户。积极发挥气象为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服务的作用,加强自然灾害监测,增强农业防御干旱、洪涝、大风等气象灾害的能力。鼓励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传统农业,实现农业生产精准化。
(四)加强农业标准化建设,建立现代农业质量安全体系。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和监管,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关键环节。要突出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大力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积极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和管理。进一步完善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诸环节的质量安全标准和其它技术标准,加快健全农业标准体系。实行农药、兽药、鱼药专营和添加剂规范使用制度,选择部分县开展良好农业操作规范试点,建设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加强农产品质量认证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农产品生产环境和产品质量的检验检测,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质量认证工作,搞好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加大对农产品注册商标、地理标志和知名品牌的保护。
健全完善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加快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强化基层畜牧兽医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制度。加大对动植物病虫害防控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完善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经费保障机制,切实做好重大动植物疫病监测工作,提高应急反应能力,逐步建立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的长效机制。
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严格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管理,探索建立农资流通企业信用档案制度和质量保障赔偿制度。加强对食品、药品生产企业的管理,强化农产品市场监管,实施农产品药物残留监控计划,切实把好市场准入关。建立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规范农产品质量信息发布制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五)创新农业经营方式,健全现代农业市场体系。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积极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努力构建开放统一、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全面提升农产品市场流通效率。
强化农村流通设施建设。加大对农村流通基础设施投入力度,扶持建设一批区位优势明显、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区域性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增强集散和服务功能。积极推进以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为主的新型农资营销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农村连锁经营、电子商务、期货交易等现代流通方式。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超市下乡”工程,积极支持农家店建设。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减少运销环节和成本,切实改善农产品物流环境。
积极发展多元化市场流通主体。培育一批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支持农民创办农产品流通合作组织,发展壮大农村经纪人队伍。鼓励发展农产品收购、运输、存储、加工、配送等功能一体化的新型流通业态。鼓励商贸企业、供销合作社和邮政系统等积极参与农村市场流通和服务体系建设,通过新建、兼并、联合等方式参与农村市场建设,拓展为农服务领域。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努力推进其经营方式和组织体系创新,引导支持供销合作系统以连锁经营为纽带,加快推进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努力打造日用工业品下乡、农副产品进城的双向物流平台。
努力扩大农业对外开放。调整优化农产品出口结构,在巩固扩大优势产品出口的同时,积极发展特色农产品和高附加值的精深加工产品,培植新的出口增长点。落实扶持农产品出口的各项政策,支持龙头出口企业加强生产基地建设,加快培育出口品牌。减免出口农产品检验检疫费用,加快农产品通关速度。不断扩大农业利用外资领域,提高农业利用外资质量。加大国际市场开拓力度,广泛开展与国外的农业交流与合作,鼓励企业“走出去”,在海外建立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
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认真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制定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不断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进一步加大财政扶持和信贷支持力度,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市场营销、信息服务、技术服务、农产品加工储藏和农资采购经营。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和运行机制,加强合作组织之间的联合与合作。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服务功能。
(六)培育新型农民,造就发展现代农业主体。要坚持把服务和造福农民同教育和提高农民相结合,采取有力措施,大力加强我省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全面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为发展现代农业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积极发展农村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各级财政要继续加大投入,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加快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实施农村中小学教学仪器更新工程,进一步改善农村办学条件,巩固提高普及农村义务教育。从2007年起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继续对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课本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加快推进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扩大职业教育在农村的招生规模。2007年全面建立覆盖全省农村居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补助标准,全面完成360所重点中心卫生院业务用房整修、主要设备配备及技术骨干培训任务,启动实施“1127工程”,加快乡镇卫生院建设。增加农村文化事业投入,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不断丰富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就业工作。组织实施新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广泛开展农业科技、生产技能和创业技能培训。各级要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支持力度,进一步提高补贴标准,充实培训内容,完善培训机制。积极开展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从农民工中培育一批中高级技工。鼓励用工企业到劳务输出地开展订单、定向培训,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农民转移就业培训。进一步做好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逐步实现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以培训促转移就业,进一步落实完善农民工劳动合同制度,积极引导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和城镇转移,积极采取城乡多种就业形式,不断拓宽转移就业渠道,力争全年转移农村劳动力120万人以上。
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2007年全面建立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各级要认真落实农村低保资金,省级财政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对农村低保对象给予适当补助,确保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加快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可积极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建立省、市、县、乡四级财政分批的农村五保供养筹资机制。足额列支供养资金,提高集中供养能力,2007年完成乡镇敬老院建设和维修改造任务,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70%以上。全面推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和对计划生育特困家庭的社会救助制度,加大少生快富工程实施力度。规范完善灾害应急救助和灾民生活救助制度,建立健全农村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制度。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加快解决农民工子女上学、工伤、医疗和养老保障等问题,切实提高农民工的生活质量和社会地位。
三、落实支农政策,建立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投入保障机制
(一)大幅度增加财政对“三农”的投入。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切实把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转向农村,财政新增教育、卫生、文化事业经费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量主要用于农村,逐步加大政府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的比重。健全完善财政支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积极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和固定资产投资结构,县级以上各级财政每年对农业总投入的增长幅度应当高于其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2007年,各级财政支农投入的增量、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村的增量和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建设的增量要继续高于上年。市县建设用地税费提高后新增收入主要用于“三农”。落实好国家扶持我省农业项目配套资金,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以县为单位开展支农资金整合试点,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益。
(二)全面落实农业补贴政策。建立健全目标清晰、受益直接、类型多样、操作简便的农业补贴制度。认真落实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和农业生产资料综合补贴政策,进一步加大补贴力度。继续实施农作物良种补贴、家畜良种补贴和农机购置补贴,扩大补贴规模和范围,改进补贴方式,提高补贴效益。搞好库区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确保库区社会稳定和群众尽快脱贫致富。各级政府对农民的补贴资金全部通过齐鲁惠农“一本通”发放。确保各项惠农政策直接落实到农民手中。继续实施“五奖一补”政策。完善奖补办法,加大对财政困难县乡转移支付力度,提高基层财政对新农村建设的保障能力和水平,保障乡镇干部工资及时足额发放。认真落实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用于村级经费的补助比例不低于20%的政策。省财政适当提高村级补助标准,重点向经济薄弱村倾斜,确保村干部报酬及时发放和五保供养经费足额到位,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落实完善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
(三)加大金融支农力度。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贷款贴息机制。积极开展小额扶贫贷款担保、农村互助担保和农民创业贷款担保试点工作。帮助农民解决资金短缺问题、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范围,各级财政村农民交纳保费给予适当补贴,鼓励各级探索建立多形式经营、多渠道支持的农业保险体系。建立巨灾风险准备金和农业再保险体系,完善农业巨灾风险化解和转移分摊机制。
(四)引导社会力量投资现代农业。充分发挥农民在发展现代农业和推进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引导农民发扬自力更生精神,积极投资投劳参与新农村建设。 支持农民和村集体组织用好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办法,兴建农村公益设施和自接受益的生产生活设施。进一步改革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采取“项目带动、以奖代补、先干后补、以物抵资”等方式,探索建立国家、社会和农民共同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新机制。综合运用税收优惠、奖励补助、投资参股、贴息担保等手段,为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现代农业和农村公益设施创造良好环境。
四、深化农村改革,优化现代农业发展环境
(一)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必须长期坚持不动摇,切实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条件的地方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引导和规范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深化征地制度改革,从严控制征地规模,合理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多种方式安置被征地农民,建立起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
(二)积极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建设服务型政府。合理调整乡镇政府机构和事业站所设置,精简机构和人员,严守机构编制5年内只减不增和确保社会稳定“两条底线”,妥善安置分流人员。加大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巩固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办学体制,建立健全各级政府责任明确、财政分级投入,以政府投入为主、经费稳定增长的经费保障机制。搞好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完善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进一步规范转移支付制度,增强基层政府公共事业和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研究制定清理化解乡村债务的政策措施,逐步化解消除旧债,杜绝发生新债。鼓励基层主动化解乡村债务。进一步加强对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防止以各种名目增加农民负担,积极探索建立减轻农民负担的长效机制。
(三)深化农村金融改革。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增强支农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其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进一步发挥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在农村金融中的骨干和支柱作用,县域内各金融机构要明确新增存款投放当地的比例。积极引导邮政储蓄资金返还农村。积极引导农户发展资金互助合作组织,鼓励在县域设立多种所有制的社区金融机构,积极扩大农村小额贷款规模。
(四)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加快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明晰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规范林地流转行为,优化森林资源配置,提高林地使用效益,确保农民得到实惠、林业健康发展、生态有效保护。积极搞好水权制度改革,探索建立水权分配、登记、转让等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深化农村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通过拍卖、承包、租赁等多种形式,推进农村水利工程设施的有偿转让。探索建立“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的有效管护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进行产权制度改革试点。进一步完善集体资产管理体制,盘活存量资产,增加村级可支配收入。
五、切实加强领导,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组织保障
(一)切实把“三农”工作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党委、政府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认真履行组织领导新农村建设的责任,统筹抓好建设新农村和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的各项工作。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三农”工作,市、县两级党政主要领导要把主要精力放在“三农”工作上,各级党委换届后要有负责同志分管“三农”工作。充实和加强“三农”工作综合机构,按照省委“三个体系”的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检查监督,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经常深入乡村,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帮助基层和农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要认真落实全省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省直有关部门要依据总体规划制定专项规划,各市、县要抓紧制定新农村建设规划。要有针对性地搞好分类指导,从实际出发,围绕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要求,科学划分地域类型,细化指导措施,按照“省指导到县、县指导到村”的工作思路,明确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优化扶持政策,分层负责,梯次推进,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二)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和发展农村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健全落实农村党组织和党员保持先进性的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在农村干部中大力倡导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凝聚人心、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作用。加强乡村领导班子建设。选好配强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不断提高农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人兼”的比例,进一步加强以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大力推进产业建立党组织,加快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发挥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作用,强化对农村党员干部的教育,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高乡村干部发展现代农业、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能力。
(三)为发展现代农业搞好服务。各级各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统筹城乡发展,调动各种资源和社会力量服务“三农”,积极主动地参与和支持现代农业建设,真心实意为农民办好事、解难题。省直有关部门要立足自身职能,全面贯彻落实好中央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农业、水利、林业、气象、河务等部门要充分履行职责,发展改革、财政、科技、劳动保障、国土、城建、交通、环保、电力、邮政、烟草和教育、卫生、文化等部门也要从工作实际出发,制定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具体措施,明确要办好的若干实事,并抓好组织实施和落实。
(四)进一步促进农村和谐发展。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健全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村务、财务公开制度,推行村级规范化管理,拓宽农村社情民意表达渠道,进一步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认真搞好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加强农村法制建设,广泛深入开展农村普法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农村干部依法办事能力和水平,增强农民法律意识。创新农村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广泛深入开展平安和谐农村建设,加强农村警务建设,搞好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持农村社会的安定有序和稳定和谐。继续搞好开发式扶贫,提高扶贫开发成效。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搞好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努力形成健康向上、和谐文明的村风民风。
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全省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群众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全面完成农业和农村工作各项任务,加快构建农村和谐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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