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日期】2006-10-23
【实施日期】2006-10-23
【有效性】有效
【全文】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发挥省会城市的经济集聚辐射带动作用,增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根据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任务,按照“发挥省城优势,发展省会经济”的总要求,以建设现代商贸服务业强市为目标,以发展大商贸、大市场、大流通为方向,以增强商贸服务业竞争力为核心,大力推行现代流通方式和经营业态,优化结构,扩大开放,完善政策,整合社会资源,培育发展大型商贸服务企业集团,完善现代商贸服务业流通体系,努力提高商贸服务业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和国际化水平,全面提升全市商贸服务业整体素质、综合竞争力和服务水平。
(二)发展目标。到2010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550亿元,年均增长14%;全市流通业实现增加值占第三产业的比重达到25.5%以上,占gdp的比重达到11.6%以上;限额以上连锁商店商品销售总额达到1500亿元,年均增长15.5%,年营业额过50亿元的大型连锁企业集团达到10家,其中过100亿元的达到2-3家;社会物流成本占gdp的比重下降到15%,物流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有较大幅度增加,第三方物流企业承担的社会物流量达到40%以上,基本确立起全省综合物流中心和全国区域物流中心的地位;流通业吸纳的劳动力占全市从业人员的比重由2005年的6.6%增加到7%。
二、发展重点
(一)做大做强骨干商贸服务企业。大力支持商贸服务业的大企业,通过资本运作、资源配置等方式,实现低成本快速扩张。引导具有服务、技术和市场等优势的商贸企业,通过优势互补,强强联合,做大规模,共赢发展。重视“老字号”振兴工作,重点扶持历史悠久和具有一定发展前景的著名“老字号”商贸服务企业,在体制创新、知识产权保护、融资信贷、发展环境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加快培育一批拥有知名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在国内外市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商贸服务业企业集团。
(二)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发展龙头连锁企业,实施大公司、大集团战略,提高连锁企业的规模化、规范化水平。鼓励连锁大企业借助品牌、管理、技术和网络等优势,大力发展特许连锁,实现企业规模的快速膨胀,形成以济南为总部、跨地域发展的大型连锁企业集团。加快发展民生需求导向的连锁经营,积极引进连锁经营总部和采购中心,推进连锁经营向多领域、深层次发展。引导和推动连锁企业拓展市场,向社区、新建居民区延伸,向县城及农村中心乡镇延伸。鼓励支持连锁企业加强配送中心建设,强化总部统一配送功能,提高统一配送比重。逐步构建起以大型连锁企业为龙头,以采购、配送、信息为支撑,业态多样、业种广泛、辐射城乡的连锁经营网络。到2010年,限额以上连锁企业商品配送率要达到90%以上。
(三)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适应经济发展对现代物流的需求,大力培育物流市场,加快物流基础设施和物流支撑体系建设,尽快构建起以物流园区为依托,以物流平台为支撑,以第三方物流为主体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形成全省综合物流中心和全国区域物流中心及重要物流节点。重点推进盖家沟、现代、郭店3大物流园区的建设和提升,整合物流资源,提高物流业的集聚辐射能力。结合物流区功能建设,加快建设交通网络、信息网络和流通网络3大物流平台。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推进传统物流向现代物流转变,突出抓好10家经营规模较大、发展前景好的重点物流企业。建立现代物流业发展推进机制。完善现代物流统计、物流标准化和人才培养等物流基础性建设,及时掌握和监测分析物流业的发展和运行情况,加强宏观管理,促进物流业快速发展。
(四)加快改造提升各类商品批发市场。以推进商品批发市场改造升级为切入点,构建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现代化水平较高的商品批发市场体系。重点建设生产资料、日用生活品、农产品批发市场,抓好茶叶、果品、蔬菜、海鲜、服装、汽配、建材等重点批发市场的整合改造提升,进一步突出商品市场的专业特色,增强综合服务功能。提高集聚辐射能力,在沿经十路、铁路线、小清河、黄河“四沿”发展带上,重点加快建设15个有潜力做大的大中型商品批发交易市场。重点支持2-4家农产品批发市场进入全国“双百”工程行列。建设完善商品检测、统一结算、网上交易、加工服务等服务体系,逐步提升各类商品市场的现代化营销水平。
(五)构建农村商品流通服务体系。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要求,重点构筑农产品购销、农村日用消费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应网络。积极培育发展直接为农村商品流通配送的骨干龙头企业,建立规范的配送中心,提高农家店的商品配送率,形成市、县、乡3级商品配送网络。根据国家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技术规范要求,把无公害农产品引进批发市场和大型超市,扩大农产品超市经营。重点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引导城市连锁店、配送中心和超市向农村乡镇和重点村延伸发展“农家店”。建立长效机制,创造良好政策环境,尽快形成以城区店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农村消费经营网络。到2010年,力争农村连锁超市覆盖到乡镇和有条件的行政村,村级店建设达到3000家。
(六)大力发展商务服务业。以会展业、总部经济、楼宇经济、特色经济为重点,推进商务服务业向规范化、产业化发展,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会展业要围绕提高国际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整合会展资源,培育骨干会展企业。引导和鼓励专业市场和企业集团,以各自的产业基础和网络优势,投资组建会展经营公司。围绕电子、信息、机械、家具、食品药品等方面的资源优势、产业基础和品牌特色,培育做大具有济南特色的展会项目,办成可持续发展的自主品牌展会。引进实力雄厚的大型会展企业落户济南。争取国内外行业权威机构、国家有关部门、行业协会的支持,召展引会或共同举办展会。每年争取1-2场全国性的知名大型展会在济南举办。进一步完善商务环境,促进总部经济发展。改善管理和服务,提高楼宇经营水平。盘活整合现有楼宇资源,推动楼宇经济上档次、上水平。大力发展特色经济。发挥各自优势,推进集购物、休闲、旅游为一体的特色街建设。开展创建商业名牌企业、商业服务名牌、商业服务明星推介评选活动,以特色创名牌,以品牌促特色。加大鲁菜品牌塑造和特色餐饮发展,实施品牌和“老字号”振兴战略,推进鲁菜创新。做好国家级酒家酒店和“绿色饭店”创建等级评定工作,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到2010年,争取国家特级酒家酒店达到50家。
(七)加快构建城市社区商业便民服务体系。围绕满足社区居民基本生活需要,推进实施便利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的社区“双进”工程和社区室内生鲜副食品市场建设。
(八)加强商贸服务业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全市商业网点发展规划,围绕提升商业聚集功能,形成与区域性中心城市总体布局相适应的现代化都市型商业发展新格局。市规划、建设部门在审批新建和改、扩建的城市大型商业网点前,需征求贸易服务业主管部门意见,必要时组织听证。对不符合我市商业网点发展规划的项目,尤其新建小区未规划预留便民商业设施的项目,市规划、建设部门不予核发规划建设许可证。城市居住区内的商业网点用地、用房以及作为小区公益性资产的便民网点,不得挪作他用。
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积极开发和运用计算机技术、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以技术创新促进管理创新,全面提高商贸服务业信息化水平和现代化管理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策引导扶持力度。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有关规定,市财政局要会同市国税局、地税局抓好支持连锁经营企业统一缴纳所得税、增值税政策落实;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卫生等部门要研究提出简化连锁门店注册、登记、办证手续,支持连锁企业快速扩张具体实施意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文化等部门要为连锁企业经营专营、专卖商品提供政策支持;公安部门在符合交通管理规定前提下对连锁企业的车辆提供市内通行、停靠等便利;连锁企业统一配送的除食品以外的商品,其商品质量、卫生防疫等方面的检查,原则上只在配送中心进行。降低商贸服务企业用电成本,逐步缩小服务业照明用电与普通工业用电价格的差价,2年内实现并轨。在城市改造中,涉及老字号店铺原址动迁的,原则上应原地安置。对现存的老字号商号、商标采取保护性措施,为老字号申请注册商标提供相关法律法规方面的帮助。对具有发展前景的老字号连锁企业给予支持。将物流配送企业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范围,给予重点扶持;所需进口设备,可按规定享受免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优惠政策;所需国产设备符合国家税收规定的,经税务机关批准,享受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的政策;现代服务业项目,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前提下,依据有关政策优先办理建设用地手续。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在全面落实国家、省政府已出台的扶持流通业发展政策的同时,逐步加大对商贸服务业发展支持力度。市财政每年安排的贸易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视财力情况,逐年增加。支持重点龙头商贸服务业项目和企业的建设发展;支持连锁企业配送中心、信息系统建设和人才培训;支持发展一批规模较大、现代化水平较高、服务功能比较完备、能为中小企业服务的第三方物流企业;支持发展连锁经营、社区商业服务网络、农村商品流通网络建设;支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社区便民服务设施建设;支持“社区商业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支持一批具有做大潜力的商务服务业企业集团、服务名牌企业、老字号企业,促进商贸服务业的全面发展。
(三)搞好综合服务。研究制定商贸服务业经营及相关质量标准,完善标准化体系,推行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做好名牌培育工作,鼓励商贸服务企业创立和维护商标信誉,培育商贸服务企业名牌。加强商贸服务业人才队伍建设,注重引进高水平的商贸服务业管理人才,采取多种形式调动中高级管理专业人才的积极性。加强社会中介组织建设,积极扶持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发展,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和商业信用体系,促进现代商贸服务业健康发展。
(四)优化环境,规范管理。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质量,规范服务行为。严格规范对企业的规费征管,推行联合执法,杜绝重复收费和检查。放宽市场准入,除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进入的,各类资本均可进入其他服务业领域。商贸服务业主管部门要遵循现代商贸服务业发展规律和企业发展的实际,坚持分类指导,研究解决好行业的可持续发展问题,指导企业加强战略研究,帮助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整顿和规范流通秩序,打击商贸欺诈和品牌侵权行为,保护公平竞争,维护企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创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济南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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